: R( J5 S+ F2 o 国资委的公文处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办公厅统一对各中央企业报送的文件按照厅局职能进行批分,明确主办和协办厅局,同时通过国资委文件交换系统对文件运转流程进行跟踪和督办。若企业直接将文件报送有关厅局,影响了国资委内部的工作程序,难以进行跟踪和督办;若文件内容涉及几个厅局的职能,将不利于厅局间的协调,且会影响办文效率。! g5 N. v, C3 \" ]; K: v
8 h1 m2 k! t0 H d 国资委收到的各类文件,当日批分,特急件随到随批。国资委办公厅归口批办的原则:会议通知和各类请柬、活动通知,由国资委办公厅委主任书记办公室处理;上级机关转办的各类信访办理件,由国资委办公厅信访办公室或国资委纪委办理;法规类、法律纠纷案件类来文,由国资委法规局办理。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各类来文,按批分权限及各厅局职能进行批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