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局党委研究,报请上级部门同意,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 * U& M) I, _9 w: a6 e7 i- u
一、职位设置 2 e$ S* {8 {, W( q. f& x
文秘人员3名,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。
! n d: Q" k; h二、基本条件 1 K' s' S% ^2 f2 r6 v% T/ U% m
1、思想品德好,事业心强,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; & j" v k/ K- }/ r, Q0 ^
2、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(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)身份,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;
$ |1 J, ]' {7 \& x3、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(在全国获奖者优先)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;
" M4 m- u( y0 T& O4、年龄35周岁以下(截止时间:2011年7月31日),男性,身体健康;
0 t* g/ O$ K- |4 ?- b [, ~5、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3 ?% V5 w/ J9 H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" H" |4 q0 ^7 P6 I5 _报名时间: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,报名地点: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: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。联系人:仇争,联系电话:8208309。
" m [1 G5 H3 @8 t" y5 s1 {四、有关事项 2 [3 K+ O- U; [$ m
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、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、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。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。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。
0 B( d& j, K9 _4 t" n+ ~# Y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