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v D$ C V' r$ T5 C/ L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的规定,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,1996年在全国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,几年来做了大量的实质性的工作。3 z3 o W* b' d, z
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是1997年劳动保障部推出的第一个全国统考秘书职业资格证书。证书适用范围从事办公室工作、日常事务性工作、协助上司处理工作、为上司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。秘书资格证书全国统一鉴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,是国内唯一的秘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。全国统一教材、试卷、考试时间,证书全国通用。
% m2 v n$ [4 m6 N7 o! b 获取秘书资格证书的申报条件:
0 X3 w5 [9 a3 c5 O! _9 B 五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 : ^! W* [3 P3 ?+ H/ W. {7 V; Y
(1) 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 0 S4 \5 i# {3 v1 } l* b4 e# |
四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 (1)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 (3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4)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、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 v' r, p1 w! ^2 Q y8 u. w
三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 0 H4 O P+ _2 h% P# d) S6 o+ H& v
(1)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(3)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 " P% ^! U0 H- o# l: X1 |0 G1 E+ ^
二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 * C# ^4 Y! `5 `, d7 }
(1)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 (3)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) S4 c# H: }2 S$ l$ H: ?. u 培训教材及教授内容:
' F: q- c4 j! f& w! p6 } (一)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《秘书国家职业标准》和《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》为依据。 (二)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、基础业务素质、案例分析、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。 (三)涉外秘书增加外语考核部分,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加业绩评估范围。
3 `/ r' w; u# R; b1 p' H9 L |